職業(yè)性慢性鉛中毒是由于接觸鉛煙或鉛塵所致的以神經、消化、造血系統(tǒng)障礙為主的全身性疾病。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職業(yè)性慢性鉛中毒的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。
本標準適用于職業(yè)性慢性鉛中毒的診斷及處理。非職業(yè)性慢性鉛中毒的診斷和處理亦可參照使用。
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,然而,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(xié)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GB/T16180 職工工傷與職業(yè)病致殘程度鑒定
根據確切的職業(yè)史及以神經、消化、造血系統(tǒng)為主的臨床表現與有關實驗室檢查,參考作業(yè)環(huán)境調查,進行綜合分析,排除其它原因引起的類似疾病,方可診斷。
有密切鉛接觸史,無鉛中毒的臨床表現,具有下列表現之一者:
a)尿鉛≥0.34μmol/L(0.07mg/L、70μg/L)或0.48μmol/24h(0.1mg/24h、100μg/24h)
b)血鉛≥1.9μmol/L(0.4mg/L、400μg/L,)
c)診斷性驅鉛試驗后尿鉛≥1.45μmol/L(0.3mg/L、300μg/L)而<3.86μmol/L(0.8mg/L)者。
1輕度中毒
1.1血鉛≥2.9μmol/L(0.6mg/L、600μg/L)或尿鉛≥0.58μmol/L(0.12mg/L、120μg/L);且具有下列一項表現者,可診斷為輕度中毒:
a)尿δ-氨基-r-酮戊酸≥61.0μmol/L(8mg/L、8000μg/L)者
b)血紅細胞游離原卟啉(EP)≥3.56μmol/L(2mg/L、2000μg/L)
c)紅細胞鋅原卟啉(ZPP)≥2.91μmol/L(13.0μg/gHb)
d)有腹部隱痛、腹脹、便秘等癥狀。
1.2診斷性驅鉛試驗,尿鉛≥3.86μmol/L(0.8mg/L、800μg/L)或4.82μmol/24h(1mg/24h、1000μg/24h)者,可診斷為輕度鉛中毒。
2中度中毒
在輕度中毒的基礎上,具有下列一項表現者:
a)腹絞痛
b)貧血
c)輕度中毒性周圍神經病。
3重度中毒
具有下列一項表現者:
a)鉛麻痹
b)中毒性腦病。
A.1本標準適用于生產中接觸鉛煙或鉛塵而引起的慢性中毒。非職業(yè)性成人慢性鉛中毒也可參考。
A.2鉛中毒實驗室指標較多,各種指標的檢測方法往往也有多種。由于方法、儀器、地區(qū)等因素的影響,既往其正常參考值也有差別。職業(yè)接觸限值、診斷值是在統(tǒng)一方法、嚴格質控條件下通過中國全國性調研3188人,按照原標準經集體討論診斷為鉛吸收組、中毒組、接鉛正常組。經統(tǒng)計處理,并經現場驗證結果提出的。即接鉛正常組與鉛吸收組之間界點為職業(yè)接觸限值、鉛吸收組與鉛中毒組之間界點為診斷值。而這二值的推廣與應用也要求做到檢驗方法一致,嚴格質量控制,多項指標相互配合。避免憑單項指標一次檢驗結果下結論。查尿鉛有化學法、儀器法,但只要嚴格質控,其測定結果應該是一致的。為了操作方便,查尿鉛建議用廣口聚乙烯塑料瓶收集一次晨尿樣約100ml,但特別應注意尿鉛、血鉛在采樣及檢測過程中的污染問題。
A.3原標準基本條文是正確的,本次修訂時基本采納,但其中一些鉛中毒實驗室指標數據,本次修訂依據職業(yè)接觸限值,診斷值作了調整,具體數值見下表。
A.4鉛絞痛的典型表現已為基層醫(yī)生所熟知。需結合職業(yè)史、現場情況,在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類似癥狀的疾病后方可診斷。
A.5診斷性驅鉛試驗主要用于一些長期在超標環(huán)境下工作的鉛作業(yè)工人,有臨床癥狀而鉛實驗室檢測指標仍低于職業(yè)接觸限值(見下表),或屬觀察對象者。藥物可用依地酸二鈉鈣1.0g,分二次肌內注射或加入葡萄糖內緩慢靜注或靜脈滴注。建議收集24小時尿進行鉛測定,對診斷性驅鉛試驗的尿鉛值,應參考本標準并結合具體情況而定。
A.6驅鉛治療常用依地酸二鈉鈣、二巰丁二酸鈉注射及二巰丁二酸膠囊(DMSA)口服。一般3~4日為一療程,二療程間隔停藥3~4日。劑量及療程應根據患者具體情況結合藥物的品種、劑量而定。輕度鉛中毒治療建議一般不超過3~5個療程。
A.7鉛實驗室檢測指標值見下表:
鉛實驗室檢測指標值
指標 | 職業(yè)接觸限值 | 診斷值 |
血鋅原卟啉(ZPP) μmol/L(μg/gHb) | ? | 2.91(13.0) |
血原卟啉(EP) μmol/L(μg/L) | ? | 3.56(2000) |
血鉛(PbB) μmol/L(μg/L) | 1.9(400) | 2.9(600) |
尿鉛(PbB) μmol/L(μg/L) | 0.34(70) | 0.58(120) |
尿δ-氨基-r-酮戊酸(ALA) μmol/L(μg/L) | ? | 61.0(8000) |
兒童鉛中毒的診斷和分級主要依照血鉛水平:
Ⅰ、血鉛<微克/升,相對安全(已有胚胎發(fā)育毒性,孕婦易流產)
Ⅱ、血鉛100~199微克/升,血紅素代謝受影響,神經傳導速度下降
Ⅲ、血鉛200~499微克/升,鐵鋅鈣代謝受影響,出現缺鈣、缺鋅、血紅蛋白合成障礙,可有免疫力低下、學習困難、注意力不集中、智商水平下降或體格生長遲緩等癥狀
Ⅳ、血鉛500~699微克/升,可出現性格多變、易激怒、多動癥、攻擊性行為、運動失調、視力和聽力下降、不明原因腹痛、貧血和心律失常等中毒癥狀
Ⅴ、血鉛≥700微克/升,可導致腎功能損害、鉛性腦?。^痛、驚厥、昏迷等)甚至死亡。
對于Ⅱ以下鉛中毒兒童,以健康教育,環(huán)境干預和特殊飲食調衡為主。Ⅱ~Ⅲ必須在醫(yī)生指導下以國家認定驅鉛食品做驅鉛治療,才能使鉛中毒兒童盡快康復。Ⅳ~Ⅴ應在于48小時內復查血鉛,如獲證實,應立即予以驅鉛治療,同時進行染鉛原因的追查與干預。
注:世界發(fā)達國家兒童血鉛<60微克/升為相對安全,國際血鉛診斷標準≥100微克/升為鉛中毒。